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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0月26日 星期四

瘀血之腹證 /皇漢醫學 / 腹證

 

瘀血之腹證

仲景曰:「但少腹急結者,乃可攻之,桃核承氣湯主之。腸癰者,小腹腫痞,按之即痛,…大黃牡丹皮湯主之。此為有乾血著臍下,下瘀血湯主之。脈沉結,小腹硬,…抵當湯主之。有熱傷寒,小腹滿,…宜抵當丸。」如上所論,仲景之說瘀血治劑,皆以少腹,即下腹部為目的而處之。蓋腹腔者,為身體中最大之腔洞,而受容最多量之血液,故若有瘀血,當較他部為尤多。且其一部又為骨盆腔,為身體中最下部位之腔洞,而因缺少運動,若有瘀血停聚,最易沉墜於此部,易成有形,而成血塞。此有形之血塞,若至一定之容積,當診腹時,頗足為瘀血診斷之目標。此張氏瘀血治劑應用之目的,必在下腹部之第一理由也。
第二理由,由門脈之存在而生者也。依解剖生理學所示,此靜脈有司腹腔內諸臟器組織之靜脈血與由腸管所吸收之乳糜,輸送於肝臟之任務。然此靜脈無他靜脈所有之瓣膜裝置,因之不惟不能促使血液之前進,且不得阻止其逆流。又為此靜脈下流之肝內靜脈為通過無數分歧而充實之肝實質內,其抵抗面甚大。由此關係,此靜脈之血壓為極微弱,動輒於起始部有逆流之情勢,故若一有瘀血,將使此血壓絕無,或生陰壓,即呈逆流為此靜脈本源之內諸臟器組織血管內,瘀血沉著,而將成血塞之理。就中與此靜脈之經路殆成一直線,恰如其本流之下腸繫膜靜脈之起始部,即下腹部,當發生最頻繁且最強度之血塞也。故若此部之血塞而增大至某限度時,復能為瘀血治劑之應用目標。
第三理由,惟婦人有之。其理既述於前,茲從略。
如上說之理,若於下腹部觸知抵抗物,按之而覺疼痛,且否定為宿便、結石、寄生蟲、子宮妊娠等,則悉可指為瘀血。宜選用治瘀血劑,而以此抵抗物及壓痛,稱為瘀血之腹證。

瘀血之脈應

仲景曰:「腸癰者,少腹腫痞,按之則痛如淋,小便自調,時時發熱,自汗出,復惡寒,其脈遲緊者,膿未成。可下之,當有血。脈洪數者,膿已成,不可下也。大黃牡丹皮湯主之。」此條文是說明闌尾炎之診斷療法也,今且暫置之。單就脈候觀察之,凡發熱惡寒時,脈必浮數,今反遲緊者,一由於疼痛之反射作用,又其過半因少腹腫痞,即盲腸部之腫脹硬結的障礙物,嵌於血流之間,可認為阻礙血流之結果。因闌尾炎之化膿時,即小腹腫痞減退時,由脈之變為洪數(此一因化膿熱)而證得之也。
又曰:「太陽病,六七日,表證仍在,脈微而沉,反不結胸,其人發狂者,以熱在下焦也。小腹當硬滿,…抵當湯主之。」若曰表證仍在,有惡寒發熱等證,則脈當浮數,所以反微而沉(此沉與陰證之沉異,沉而結也)者,因瘀血結聚成形而為小腹硬滿,介在血液循路中,障阻血流故也。
又曰:「太陽病,身黃,脈沉結,少腹硬,小便不利者,為無血也。小便自利,其人如狂者,血證諦也,抵當湯主之。」此條為論瘀血性黃疸與瘀血性精神病也,脈之所以沉結,與前條無異。
王肯堂氏曰:「有瘀血則脈澀,宜桃仁承氣湯下之。」
歸納上述諸論,可得結論曰:「瘀血增劇至一定程度時,阻礙血流,其脈呈血液不流行之現象。雖然,此乃限於陽實性而高度者之脈狀,非盡如是也。又此脈狀必見於左脈,不見於右脈,是余多年之經驗也。」

瘀血之外證

古語云:「形於面,盎於背,暢於四肢。」此蓋吾人表情之顯現於外者,必由先充於體內,雖欲勉強抑制之,亦必顯現於言動之間,疾病何莫不然?若有病毒發於體內時,其應徵必現於外表。扁鵲云:「病之應,現於大表。」亦此意也。瘀血為疾病之一,自不能外於此理,故於體內有瘀血時,必顯其徵候於外表,如皮膚粘膜之類,現於此外部之症狀,即稱為瘀血之外證。然此外證千態萬狀,殆無端緒,診之不誤,首在醫師之心眼,而非筆墨所能形容也。茲故揭古人之論說治驗於下,以示其一端,而為初學之階梯。其應變處,一任學者自己之研究。
仲景曰:「病人胸滿,唇痿,舌青,口燥,但欲漱水不欲咽,無寒熱,脈微大而來遲,腹不滿,其人言我滿者,為有瘀血。」
【註】但欲漱水而不欲嚥者,雖屢見於瘀血家,尚難為其確證。舌青者,於舌有鬱血,則可為瘀血之佐證矣。又腹滿或不滿,而病者訴滿時,亦其確證也。但此腹滿,當知為下腹滿耳。
《續藥徵》曰:「仲景又別有診察瘀血之外證法。曰其身甲錯,曰胸中甲錯(胸中者,蓋心胸之上也),曰肌膚甲錯。」
【註】甲錯者,皮膚如魚鱗,如龜甲之皺紋。是恐因有瘀血,缺乏生理的血液之灌溉,皮膚營養不良之故也。有此徵候時,則確為有瘀血之存在。
《生生堂醫談》中曰:「鈹針。問曰:『醫者只與藥石,而行鈹針至稀也。然子獨專行此術,傳自何人?用於何證?有何效力乎?』答曰:『予無常師,皆以古人為師而學。則鈹針云者,亦隨古人之遺法而行之也。鈹針之用,雖止於去毒血,而其所奏之功則不可預期,施於無量數之證,皆有奇效。《內經》亦以鈹針取毒血,其事數見不罕。明.龔廷賢《萬病回春》云:「青筋證,北人多患之,即痧病也。」又清之郭右陶《痧脹玉衡》亦同。是自古已有之術也,然本朝因用心不專而不用,聞山脅東門曾行此術。又方今荻野臺州亦著《刺絡篇》,右陶始行此術,有大效,其名亦高,後成一家而著《玉衡》。然如前所述,因欲神其術而潤色過實,則為吾人所不取也。吾輩以郭氏之論及方雖不可取,而以鈹針去毒血,專行此術以取效者實多,是皆郭氏之所賜也。或謂患痧者,千中難遇一人,可謂不研究之至矣。予常見苦於痧者,十中必有一二,尤以卒倒者為多。於是郭氏始專行此術,予甚稱嘆焉。予以此術起廢疾、愈沉疴者頗多,今舉其最著之二三例於下。…一婦人五十歲,兩足冷如冰,拘攣而不能遠行,眾療不驗,請治於予。予見兩腳紫筋縱橫如網狀,即以鈹針放二三次,出血約二三合,作桂枝茯苓丸加大黃與之,二十日而復常。…其他以此術取效者,不遑枚舉。急痧者,夕發旦死,不知此證者,皆云卒中風也。雖灸百會、人中、神闕、湧泉等穴,另行延齡丹、蘇合香丸、搐鼻散等而不效,終於束手待斃。又小兒之諸急證,上竄搐搦等,刺兩手之五里、地倉等穴,以口力吸之出血,則旋蘇矣。至於急卒之處,鈹針之效遠勝於藥石。扁鵲起虢太子,吾亦不讓焉云者,以有此術也。然痧之見證,郭右陶雖大概以脈證不相合為痧病,是亦不可信也。吾輩當先看血色,次看委中、尺澤之細絡而定之,少見於尺澤而多見於委中也。色以紫、黑、紅之間者為多,古書雖謂之青筋,然青筋卻少毒血,即有不見於皮膚,若見薄青者,痧也。又注視不見而見黑子狀點者,痧也。刺之則血大出,功效甚速也。然而刺以三棱針,有淺深之規定,淺則出血不足,深則貫絡,有大害也。又一針而有血出一二升者,有數針亦不出血者,不拘血之多少,而有瞑眩,或卒倒、昏暈、搐搦、嘔吐等事者,不可驚慌,但平臥之,與冷水一碗,須臾而正氣復,心神忽健爽矣。其有瞑眩者,其效亦大也。若瞑眩愈強,則效愈大,是吉兆也,當知之。…夫痧者,毒滯於絡中,使氣血不能流行也,故雖有千變萬化之證,仍放其毒血,則氣血循環即快矣。試先刺絡,無毒之絡不出血,是其證也。婦人之經血,月月當下,若一月停滯則病。病痔之人,強止其下血,則變為異證而為種種之患,毒血在身故也。痧亦等是,拔此毒血則非鈹針不能。然施針者若誤刺動脈,則一身之血盡出,立見其死矣,可不慎哉!』」
求真按:「痧之病名,古來亦曾慣用,然其實不外誤認潛伏瘀血之發動。中神氏亦不著眼於此,以為瘀血之外,猶有所謂痧病,誠千慮之一失也。故氏之痧病論即為瘀血論,則痧病之外證即為瘀血之外證。以余之實驗,凡瘀血家之面色,概暗紫黑色或暗赤色,而就中於口唇為甚。中神氏先觀血色而定之,蓋亦此意乎?」
《生生堂治驗》曰:「一婦人周身發斑,大者如錢,小者如豆,色紫黑,日晡所必發痛癢,又牙齦常出血。先生診之,臍下拘急,而及於腰,與桃核承氣湯兼用坐藥,自前陰出膿血,不數日乃愈。」
求真按:「此證為瘀血之一部,自內及裡而轉出於表也。紫癜、出血、疼痛、瘙癢者,其外證也。」
《生生堂治驗》曰:「一婦人年三十,久患頭瘡,臭膿滴流不止,髮黏結不可梳。醫以為梅毒而攻之,不愈,痛癢不止,請診於先生,其脈弦細,小腹急痛,引於腰腿。曰:『瘀血也。』投以桂枝茯苓丸加大黃湯,兼以坐藥。不出月,全瘥。後一夜腹痛二三陣,大下蓄血云。」
求真按:「此證亦瘀血之一部,自內及裡,轉出於表者,而頭部之濕疹、疼痛、瘙癢者,其外證也。」
又曰:「有一婦人年約四十,以全身發黃,醫者誤為黃疸。先生按之,至臍下即疼痛不堪,與桃核承氣湯,十餘日而痊愈。」
求真按:「是血性黃疸也。余亦曾用大柴胡湯與桃核承氣湯合方治此種黃疸者矣。」
《方伎雜志》中云:「余曾治七歲女兒之行經,服藥十餘日而愈。後此女至十四五歲時,始經行不滯。十七歲時,初產一子。又治二歲之女子經行者,初疑為小便下血,因檢視陰戶,經水也,誠稀有之事。二人均無特別之異證,因但見血妄行,故用桂枝茯苓丸煎湯,皆不日而愈。」
求真按:「此非真月經,因瘀血而子宮出血也,故出血亦可知為瘀血之外證。」
《榕堂翁療難指示前錄》中曰:「凡血熱證,舌色必作殷紅,宜辨之。」
求真按:「殷紅者,深紅色也。以余之經驗,瘀血家不獨舌色如是,口唇亦呈殷紅也。」
《橘窗書影》中曰:「余數年潛心診蓄血證。舌上無特別苔,而滿舌有赤紫斑點者,在蓄血證為大患也。熱候即輕,亦不可輕視。有吐血或下血而亡陽者,其人雖不現血證,亦可斷為蓄血證,治之不限於外邪,即於雜證舌上亦有此候者,當思為蓄血證。又喘息、胸痛、肩背痛皆因於蓄血,而血若自他竅泄者愈。攻擊胃中者而為上奔吐血,若蓄血不能上衝,下泄者死。當其時若大吐血者亦死,吐血死者脫氣也,不吐血死者壅塞也。余聞長崎吉益耕作七十餘歲,因中風手足不遂,後誤倒石上,頭破,出血數合,不遂旋愈。又長崎升齊之話中云:『中風半身不遂,發為癰疽而愈者三人,是亦可云天幸矣。』蓄血不發表而內鬱之人必有發為種種之惡證者,此條之理不可不明。」
求真按:「淺田氏舉瘀血之外證為舌之鮮紅及紫斑點,固為確論,而眼球結膜有如上之斑點或紫青色者,亦為有瘀血之徵,此條有附加之必要。又喘息、胸痛、肩背痛、吐血、腦出血等證,因瘀血者頗多。余亦有同感焉。」

論瘀血之毒害 /皇漢醫學

 

論瘀血之毒害

研究中醫特說之瘀血意義。瘀即污穢之謂,血是血液,則所謂瘀血者,即污穢之血液而非正常之血液也。以現代的新說解釋之,所謂瘀血者,既變化而為非生理的血液,則不惟已失血液之用,反為有害人體之毒物,既為毒物,即須排除於體外,雖片刻亦不能容留之。今一轉眼光,自他面觀察之。婦人之有月經,以為妊娠之預備,乃造化之妙機,然月經血自不關此樞機,不過自此樞機之開始至完了期間發生之一現象而已。換言之,即月經血只為報告此樞機始終之信號旗而已,不惟與此樞機無關,實此樞機主人所辭退之不良工役,而有毒性者,與上論對照,則成月經血者,即瘀血也之結論。故月經血若排泄阻礙,或全閉止時,其毒力不惟足以病人,且失抗菌性而等於血液培養基之瘀血,適宜於細菌之寄生繁殖,不惟容易誘致各種細菌,使成各種炎性病而已也。瘀血停滯過久,不惟沉著於生殖器及鄰接之腸管、腸繫膜、淋巴腺等之血管內,其一部并能與生理的血液循環於周身,沉著於臟器組織內而生血塞,於肺、肝、脾、腎則蘊成出血性梗塞,於腦、肺則發血栓凝著,於心臟及血管壁則起心臟瓣膜病、狹心證、動靜脈瘤、血管變硬等,且由此等疾病使續發種種之病證。然病證雖如此複雜,要皆因月經之排泄障礙而起,是以若不失時機,處以適宜之通經劑,使經血疏通,即將續發之諸病亦得制止於未然。在缺乏此種方劑之西醫,對於原病的月經排泄障礙,應續發之諸病,除施姑息苟安的對證療法外,無他法也。反之,中醫之通經劑,即驅瘀血劑,對於瘀血之屬陽性者,配以桃仁、牡丹皮之方;陰證者,配以當歸、芎藭之方:陳久性者,配以蟅蟲、水蛭、虻蟲、乾漆之方劑。又對於續發的諸病,則以此驅瘀血劑與對證方劑合用或兼用,故若非達到器質的變化之高度,如古之所謂病入膏盲者,則治之不難也。
讀者自上說觀之,於西醫方中不能得之驅瘀血劑,而具備於中醫方中,則此方豈不至尊且貴乎?故列舉往聖先賢之論說治驗於下,以為確證。
仲景師曰:「婦人…經斷未及三月,而得漏下不止,胎動在臍上者,此為癥痼害。妊娠…所以血不止者,其癥不去故也,當下其癥,桂枝茯苓丸主之。」
所謂癥者,《玉篇》云:「癥為腹結病也。」尾臺氏謂:「腹中有凝結之毒,按之則應手可徵知之。」故癥者,明為在腹內之小腫瘤狀物也,而與月經閉止、子宮出血有因果關係。由是觀之,可推知其為癥之血塞。師又云:「所以血不止者,不去其癥故也。」因之得知此出血為癥,即血塞,血流障礙,血壓增高於側枝血行之結果。師又云:「當下其癥,桂枝茯苓丸主之。」由此可知此方有治血塞,及因此而出血之作用也。
又曰:「產婦腹痛,法當以枳實芍藥散。假令不愈者,此為腹中有乾血著臍下,宜下瘀血湯主之。亦主經血不利。」
下瘀血湯方:
大黃二兩,桃仁二十枚,蟅蟲二十枚。
上三味為末,煉蜜和為四丸。以酒一升,煎一丸,取八合。頓服之,新血下如豚肝。
【註】
徐靈胎曰:「『新』字當作『瘀』字。」尾臺氏曰:「『新血』疑為『乾血』之誤。」
求真按:「前說不為無理,但以後說為優。何則?師既云乾血著於臍下,故本方服後所下者為乾血明矣。所謂乾血者,係瘀血之陳久者也。」
師云:「主經水不利。」又云:「頓服之後,乾血下如豚肝。」由此觀之,則此腹痛之原因,為月經排泄不充分,瘀血久滯於臍下部之血管內,即以形成血塞,而壓迫刺激鄰接部之知覺神經。故服本方後能鎮痛者,因刺激神經之原因的乾血,即血塞變為豚肝狀而被排除也。
《續建殊錄》云:「攝州船場某賈人之女,年十八,便秘而難通者有年。近日經閉及三月,其父母疑其有私,乃使醫察之。醫曰:『懷孕也。』女不認,復使他醫察之,不能斷。乃就診於先生,按其腹,於臍下有一小塊,以手近之則痛。先生曰:「是蓄血也,非重身也。」乃與大黃牡丹皮湯,服湯三劑而下利十數行,雜有黑血。爾後塊減半,又兼用當歸芍藥散,不久經水來,大便如平日。」
月經閉止三月,於臍下部生小塊,自服大黃牡丹皮湯後,下黑血而減小塊之半。由此觀之,則其小塊之為血塞無疑矣。
《類聚方廣義》桂枝茯苓丸條中云:「治經水不調,時時頭痛,腹中拘攣,或手足麻痹者,或每至經期頭重眩暈,腹中及腰腳疼痛者。…經閉上衝,頭痛,眼中生翳,赤脈縱橫,疼痛羞明,腹中拘攣者。」
頭痛、頭重、眩暈者,因瘀血上衝於頭腦也。生翳與血管怒張、疼痛羞明者,瘀血波及眼球也。手足麻痹、腰腳疼痛,則傳播於腰部或四肢,瘀血侵襲於知覺神經也。
同書桃核承氣湯條中曰:「治經水不調,上衝頗甚,眼中生膜,或赤脈怒起,瞼胞赤爛,或齲齒疼痛,小腹急結者。治經閉上逆發狂。」
此眼患及齲齒疼痛亦瘀血上衝之結果。發狂,即發精神病,以其劇甚也。
同書抵當湯條中曰:「婦人經水不利者,棄置不治,則其後必發胸腹煩滿,或小腹硬滿,善饑,健忘,悲憂,驚狂等證,或釀成偏枯,癱瘓,勞瘵,鼓脹等證,遂至不起。宜早用此方通暢血隧,以防後患。」
【註】所謂胸腹煩滿者,自覺胸腹部(心下部)膨滿煩悶也。小腹硬滿者,下腹部堅硬膨滿也。善乃常常之意,善饑者,即多嗜證也。健忘、悲憂、驚狂者,係神經衰弱、癔病、心悸亢進等之神經證及精神病也。偏枯者,半身不遂也。癱瘓者,脊髓麻痹也。所謂鼓脹者,為腹部膨大病之總稱,亦包含如子宮及卵巢之腫瘤也。噎嗝者,為食管及胃狹窄證之泛稱,食管癌、胃癌亦含蓄在內也。隧為隧道,血隧者即血管係之義也。
以上之論說治驗,熟讀而玩味之,則余說之不誣,自可了然矣。
婦人之瘀血,不惟因月經障礙而起,由產後惡露排泄不淨者亦屬不少。因惡露不外為瘀血,則分娩後有自然排出之必要。然或因自然之良能作用不及,或由人工的抑止,使不能完全排泄,則沉著於腹內,引致各種疾患,與月經障礙,其理一也。
子玄子《產論》曰:「大凡產後三日,不拘外證與虛實,必須先用折衝飲,因惡露未盡,百患立生,危斃可立待也,慎之慎之。」
【註】此說就一般論固甚可,然云不拘外證與虛實,則言之過盡,學者不可盡信。
《生生堂治驗》曰:「一婦人半產後,面色黧黑,上氣頭暈。先生診之,脈緊而臍下結硬。曰:『此有蓄血也。』即與抵當湯,三日而覺腰以下寬舒,更與桃核承氣湯。俄頃,果大寒戰,發熱汗出,譫語,四肢搐搦,從前陰下血塊,其形如雞卵者。六日約下二十餘枚,仍用前方,約二旬,所患若失。」
【註】黧黑者,無光澤而黃黑色也。頭暈者,眩暈也。臍下結硬者,下腹部堅硬有凝塊也,是即血塞。譫語,讝語也。搐搦,間代性痙攣也。前陰,陰戶也。
此證因流產時惡露排泄未淨,於下腹部發生血塞,其餘波及於頭腦使至眩暈,而自服抵當湯及桃核承氣湯後則瘀血完全排出,故獲效也。
《產育論》曰:「凡產後玉門不閉,與桂苓黃湯除瘀血,則清血流暢,其不閉自治矣。」
【註】玉門者,陰戶也。玉門不閉,即會陰破裂也。桂苓黃湯為桂枝茯苓丸加大黃之煎劑也,治會陰破裂以內服藥,豈不微妙乎?
又同書曰:「產後惡露不下,腹中脹痛者,宜桂苓黃湯。」
又同書曰:「產後惡露,日久不斷,時時淋瀝者,當審其血色之污濁、淺淡、臭穢,而後辨方藥。淺淡者,宜芎歸膠艾湯;污濁臭穢者,則宜桂苓黃湯。」
【註】惡露之血色淺淡者,為脫血之候,則宜用芎歸膠艾湯以止血;其污濁臭穢者,為瘀血之徵,則當以本方驅除之也。
又同書曰:「產後氣喘者為危,在《危急便方》書中名曰:『敗血上攻。』其面必紫黑,宜桂苓黃湯及獨龍散。」
【註】氣喘者,咯痰不能咯出,為喘鳴息迫之意,是由敗血上攻所致。敗血,即瘀血也。此證疑即肺栓塞。
《類聚方廣義》桂枝茯苓丸條曰:「若產後惡露不盡,則諸患錯出,至於不救。故其治法以逐瘀血為至要。此方宜之。」
同書桃核承氣湯條曰:「治產後惡露不下,小腹凝結,上衝急迫,心胸不安者。凡產後諸患,多因惡露不盡所致,早用此方為佳。」
求真按:「諸說皆可為余說之證。」
婦人之多瘀血,且由此胚胎諸疾病,既如前述,然此瘀血不獨婦人專有之證,在男子患者亦頗多。余日常經驗,其實例不遑枚舉。今有一例,為自身之經驗,試談之。余素體健,雖有小病,恆不覺。惟因痔疾,時時感發胃部膨滿、停滯便閉、上逆不眠等腹證,隨用大柴胡湯、桂枝茯苓丸之合方,服藥僅一回,即瀉下黏血之便,不惟血壓大降下而前證亦為之大減。然若單用大柴胡湯,則雖能瀉下,必無黏血之便,且上逆等腦證及血壓並無減輕。由此觀之,則桂枝茯苓丸有驅瘀血作用益明矣,又藉此得知男子亦有瘀血證。更舉吉益南涯氏之治驗於下。
有人嘗患腹痛,腹中有一小塊,按之則痛劇,身體尪羸,面色青而大便難通,飲食如故,乃與大柴胡湯,歲餘而少瘥,於是病者漸怠不服藥。既經七八月,前證復發,塊倍於前,頗似冬瓜,煩悸喜怒,劇則如狂。眾醫交治,不能稍瘥。復請治於先生,再與以前方而兼用當歸芍藥散,服之月餘。一日大下異物,形似海月灰白色之囊,其內空虛,可盛水漿。其餘或圓、或長、或大、或小、或似紐、或如黃色之魚餒、肉敗等物,千形萬狀,不能枚舉。如是者九日,宿疴頓除。
【註】魚餒者,魚肉腐爛之謂。如魚餒、如敗肉者,即不外為瘀血也。以是得知當歸芍藥散有驅瘀血之作用,又可知男子亦有瘀血也。
然無月經、妊娠等生理之男子而有瘀血者,何也?答曰:「其原由恐多端,就余所知者有三:其第一不得不舉遺傳。凡關遺傳之學說,直接的雖不能論斷之,由統計其他種種之材料,間接的推理歸納為常,故余說亦援此例。以余之經驗,診其父有大黃牡丹皮湯之腹證者,其兒女中亦間有同湯之腹證。母有當歸芍藥散之腹證者,其兒女中亦間有同散之腹證。其父母有桃核承氣湯或桂枝茯苓丸證者,亦同然也。然此事實若僅得自少數之實驗,則父母與兒女之腹證不得不謂之偶然一致解之。今經幾次反覆試驗無不皆然,則不可謂偶然暗合矣。此余所以主張瘀血遺傳說也。
其第二原因則為打撲等外傷而溢血也。凡打撲之輕微外傷,雖任何人亦每有之。若所傷稍重則發生溢血於皮下或肌肉之間。然此溢血既迸出於血管之外,則失血液之性能,再不能復歸於生理之狀態而成為死血,即瘀血也。若放置之,則漸吸收於血管內,與生理的血液循環於體內,遂至成各種疾患之源泉。
其第三原因則熱性病之熱溶血證也。如腸傷寒之高熱持續性傳染病,血球因細菌毒素與高熱而崩壞,現出所謂熱溶血證者。此溶血非生理的血液即不外於瘀血,若未失治期而不蕩滌之,往往引起腸出血,使生命危險,即幸而得生,而此瘀血未去,將來必致續發諸般之病證。」

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

瘀血之外證

瘀血之外證

古語云:「形於面,盎於背,暢於四肢。」此蓋吾人表情之顯現於外者,必由先充於體內,雖欲勉強抑制之,亦必顯現於言動之間,疾病何莫不然?若有病毒發於體內時,其應徵必現於外表。扁鵲云:「病之應,現於大表。」亦此意也。瘀血為疾病之一,自不能外於此理,故於體內有瘀血時,必顯其徵候於外表,如皮膚粘膜之類,現於此外部之症狀,即稱為瘀血之外證。然此外證千態萬狀,殆無端緒,診之不誤,首在醫師之心眼,而非筆墨所能形容也。茲故揭古人之論說治驗於下,以示其一端,而為初學之階梯。其應變處,一任學者自己之研究。
仲景曰:「病人胸滿,唇痿,舌青,口燥,但欲漱水不欲咽,無寒熱,脈微大而來遲,腹不滿,其人言我滿者,為有瘀血。」
【註】但欲漱水而不欲嚥者,雖屢見於瘀血家,尚難為其確證。舌青者,於舌有鬱血,則可為瘀血之佐證矣。又腹滿或不滿,而病者訴滿時,亦其確證也。但此腹滿,當知為下腹滿耳。
《續藥徵》曰:「仲景又別有診察瘀血之外證法。曰其身甲錯,曰胸中甲錯(胸中者,蓋心胸之上也),曰肌膚甲錯。」
【註】甲錯者,皮膚如魚鱗,如龜甲之皺紋。是恐因有瘀血,缺乏生理的血液之灌溉,皮膚營養不良之故也。有此徵候時,則確為有瘀血之存在。
《生生堂醫談》中曰:「鈹針。問曰:『醫者只與藥石,而行鈹針至稀也。然子獨專行此術,傳自何人?用於何證?有何效力乎?』答曰:『予無常師,皆以古人為師而學。則鈹針云者,亦隨古人之遺法而行之也。鈹針之用,雖止於去毒血,而其所奏之功則不可預期,施於無量數之證,皆有奇效。《內經》亦以鈹針取毒血,其事數見不罕。明.龔廷賢《萬病回春》云:“青筋證,北人多患之,即痧病也。”又清之郭右陶《痧脹玉衡》亦同。是自古已有之術也,然本朝因用心不專而不用,聞山脅東門曾行此術。又方今荻野臺州亦著《刺絡篇》,右陶始行此術,有大效,其名亦高,後成一家而著《玉衡》。然如前所述,因欲神其術而潤色過實,則為吾人所不取也。吾輩以郭氏之論及方雖不可取,而以鈹針去毒血,專行此術以取效者實多,是皆郭氏之所賜也。或謂患痧者,千中難遇一人,可謂不研究之至矣。予常見苦於痧者,十中必有一二,尤以卒倒者為多。於是郭氏始專行此術,予甚稱嘆焉。予以此術起廢疾、愈沉疴者頗多,今舉其最著之二三例於下。…一婦人五十歲,兩足冷如冰,拘攣而不能遠行,眾療不驗,請治於予。予見兩腳紫筋縱橫如網狀,即以鈹針放二三次,出血約二三合,作桂枝茯苓丸加大黃與之,二十日而復常。…其他以此術取效者,不遑枚舉。急痧者,夕發旦死,不知此證者,皆云卒中風也。雖灸百會、人中、神闕、湧泉等穴,另行延齡丹、蘇合香丸、搐鼻散等而不效,終於束手待斃。又小兒之諸急證,上竄搐搦等,刺兩手之五里、地倉等穴,以口力吸之出血,則旋蘇矣。至於急卒之處,鈹針之效遠勝於藥石。扁鵲起虢太子,吾亦不讓焉云者,以有此術也。然痧之見證,郭右陶雖大概以脈證不相合為痧病,是亦不可信也。吾輩當先看血色,次看委中、尺澤之細絡而定之,少見於尺澤而多見於委中也。色以紫、黑、紅之間者為多,古書雖謂之青筋,然青筋卻少毒血,即有不見於皮膚,若見薄青者,痧也。又注視不見而見黑子狀點者,痧也。刺之則血大出,功效甚速也。然而刺以三棱針,有淺深之規定,淺則出血不足,深則貫絡,有大害也。又一針而有血出一二升者,有數針亦不出血者,不拘血之多少,而有瞑眩,或卒倒、昏暈、搐搦、嘔吐等事者,不可驚慌,但平臥之,與冷水一碗,須臾而正氣復,心神忽健爽矣。其有瞑眩者,其效亦大也。若瞑眩愈強,則效愈大,是吉兆也,當知之。…夫痧者,毒滯於絡中,使氣血不能流行也,故雖有千變萬化之證,仍放其毒血,則氣血循環即快矣。試先刺絡,無毒之絡不出血,是其證也。婦人之經血,月月當下,若一月停滯則病。病痔之人,強止其下血,則變為異證而為種種之患,毒血在身故也。痧亦等是,拔此毒血則非鈹針不能。然施針者若誤刺動脈,則一身之血盡出,立見其死矣,可不慎哉!』」
求真按:「痧之病名,古來亦曾慣用,然其實不外誤認潛伏瘀血之發動。中神氏亦不著眼於此,以為瘀血之外,猶有所謂痧病,誠千慮之一失也。故氏之痧病論即為瘀血論,則痧病之外證即為瘀血之外證。以余之實驗,凡瘀血家之面色,概暗紫黑色或暗赤色,而就中於口唇為甚。中神氏先觀血色而定之,蓋亦此意乎?」
《生生堂治驗》曰:「一婦人周身發斑,大者如錢,小者如豆,色紫黑,日晡所必發痛癢,又牙齦常出血。先生診之,臍下拘急,而及於腰,與桃核承氣湯兼用坐藥,自前陰出膿血,不數日乃愈。」
求真按:「此證為瘀血之一部,自內及裡而轉出於表也。紫癜、出血、疼痛、瘙癢者,其外證也。」
《生生堂治驗》曰:「一婦人年三十,久患頭瘡,臭膿滴流不止,髮黏結不可梳。醫以為梅毒而攻之,不愈,痛癢不止,請診於先生,其脈弦細,小腹急痛,引於腰腿。曰:『瘀血也。』投以桂枝茯苓丸加大黃湯,兼以坐藥。不出月,全瘥。後一夜腹痛二三陣,大下蓄血云。」
求真按:「此證亦瘀血之一部,自內及裡,轉出於表者,而頭部之濕疹、疼痛、瘙癢者,其外證也。」
又曰:「有一婦人年約四十,以全身發黃,醫者誤為黃疸。先生按之,至臍下即疼痛不堪,與桃核承氣湯,十餘日而痊愈。」
求真按:「是血性黃疸也。余亦曾用大柴胡湯與桃核承氣湯合方治此種黃疸者矣。」
《方伎雜志》中云:「余曾治七歲女兒之行經,服藥十餘日而愈。後此女至十四五歲時,始經行不滯。十七歲時,初產一子。又治二歲之女子經行者,初疑為小便下血,因檢視陰戶,經水也,誠稀有之事。二人均無特別之異證,因但見血妄行,故用桂枝茯苓丸煎湯,皆不日而愈。」
求真按:「此非真月經,因瘀血而子宮出血也,故出血亦可知為瘀血之外證。」
《榕堂翁療難指示前錄》中曰:「凡血熱證,舌色必作殷紅,宜辨之。」
求真按:「殷紅者,深紅色也。以余之經驗,瘀血家不獨舌色如是,口唇亦呈殷紅也。」
《橘窗書影》中曰:「余數年潛心診蓄血證。舌上無特別苔,而滿舌有赤紫斑點者,在蓄血證為大患也。熱候即輕,亦不可輕視。有吐血或下血而亡陽者,其人雖不現血證,亦可斷為蓄血證,治之不限於外邪,即於雜證舌上亦有此候者,當思為蓄血證。又喘息、胸痛、肩背痛皆因於蓄血,而血若自他竅泄者愈。攻擊胃中者而為上奔吐血,若蓄血不能上衝,下泄者死。當其時若大吐血者亦死,吐血死者脫氣也,不吐血死者壅塞也。余聞長崎吉益耕作七十餘歲,因中風手足不遂,後誤倒石上,頭破,出血數合,不遂旋愈。又長崎升齊之話中云:『中風半身不遂,發為癰疽而愈者三人,是亦可云天幸矣。』蓄血不發表而內鬱之人必有發為種種之惡證者,此條之理不可不明。」

求真按:「淺田氏舉瘀血之外證為舌之鮮紅及紫斑點,固為確論,而眼球結膜有如上之斑點或紫青色者,亦為有瘀血之徵,此條有附加之必要。又喘息、胸痛、肩背痛、吐血、腦出血等證,因瘀血者頗多。余亦有同感焉。」

瘀血之脈應

瘀血之脈應

仲景曰:「腸癰者,少腹腫痞,按之則痛如淋,小便自調,時時發熱,自汗出,復惡寒,其脈遲緊者,膿未成。可下之,當有血。脈洪數者,膿已成,不可下也。大黃牡丹皮湯主之。」此條文是說明闌尾炎之診斷療法也,今且暫置之。單就脈候觀察之,凡發熱惡寒時,脈必浮數,今反遲緊者,一由於疼痛之反射作用,又其過半因少腹腫痞,即盲腸部之腫脹硬結的障礙物,嵌於血流之間,可認為阻礙血流之結果。因闌尾炎之化膿時,即小腹腫痞減退時,由脈之變為洪數(此一因化膿熱)而證得之也。
又曰:「太陽病,六七日,表證仍在,脈微而沉,反不結胸,其人發狂者,以熱在下焦也。小腹當硬滿,…抵當湯主之。」若曰表證仍在,有惡寒發熱等證,則脈當浮數,所以反微而沉(此沉與陰證之沉異,沉而結也)者,因瘀血結聚成形而為小腹硬滿,介在血液循路中,障阻血流故也。
又曰:「太陽病,身黃,脈沉結,少腹硬,小便不利者,為無血也。小便自利,其人如狂者,血證諦也,抵當湯主之。」此條為論瘀血性黃疸與瘀血性精神病也,脈之所以沉結,與前條無異。
王肯堂氏曰:「有瘀血則脈澀,宜桃仁承氣湯下之。」

歸納上述諸論,可得結論曰:「瘀血增劇至一定程度時,阻礙血流,其脈呈血液不流行之現象。雖然,此乃限於陽實性而高度者之脈狀,非盡如是也。又此脈狀必見於左脈,不見於右脈,是余多年之經驗也。」

論瘀血之毒害

研究中醫特說之瘀血意義。瘀即污穢之謂,血是血液,則所謂瘀血者,即污穢之血液而非正常之血液也。以現代的新說解釋之,所謂瘀血者,既變化而為非生理的血液,則不惟已失血液之用,反為有害人體之毒物,既為毒物,即須排除於體外,雖片刻亦不能容留之。今一轉眼光,自他面觀察之。婦人之有月經,以為妊娠之預備,乃造化之妙機,然月經血自不關此樞機,不過自此樞機之開始至完了期間發生之一現象而已。換言之,即月經血只為報告此樞機始終之信號旗而已,不惟與此樞機無關,實此樞機主人所辭退之不良工役,而有毒性者,與上論對照,則成月經血者,即瘀血也之結論。故月經血若排泄阻礙,或全閉止時,其毒力不惟足以病人,且失抗菌性而等於血液培養基之瘀血,適宜於細菌之寄生繁殖,不惟容易誘致各種細菌,使成各種炎性病而已也。瘀血停滯過久,不惟沉著於生殖器及鄰接之腸管、腸繫膜、淋巴腺等之血管內,其一部并能與生理的血液循環於周身,沉著於臟器組織內而生血塞,於肺、肝、脾、腎則蘊成出血性梗塞,於腦、肺則發血栓凝著,於心臟及血管壁則起心臟瓣膜病、狹心證、動靜脈瘤、血管變硬等,且由此等疾病使續發種種之病證。然病證雖如此複雜,要皆因月經之排泄障礙而起,是以若不失時機,處以適宜之通經劑,使經血疏通,即將續發之諸病亦得制止於未然。在缺乏此種方劑之西醫,對於原病的月經排泄障礙,應續發之諸病,除施姑息苟安的對證療法外,無他法也。反之,中醫之通經劑,即驅瘀血劑,對於瘀血之屬陽性者,配以桃仁、牡丹皮之方;陰證者,配以當歸、芎藭之方:陳久性者,配以蟅蟲、水蛭、虻蟲、乾漆之方劑。又對於續發的諸病,則以此驅瘀血劑與對證方劑合用或兼用,故若非達到器質的變化之高度,如古之所謂病入膏盲者,則治之不難也。
讀者自上說觀之,於西醫方中不能得之驅瘀血劑,而具備於中醫方中,則此方豈不至尊且貴乎?故列舉往聖先賢之論說治驗於下,以為確證。
仲景師曰:「婦人…經斷未及三月,而得漏下不止,胎動在臍上者,此為癥痼害。妊娠…所以血不止者,其癥不去故也,當下其癥,桂枝茯苓丸主之。」
所謂癥者,《玉篇》云:「癥為腹結病也。」尾臺氏謂:「腹中有凝結之毒,按之則應手可徵知之。」故癥者,明為在腹內之小腫瘤狀物也,而與月經閉止、子宮出血有因果關係。由是觀之,可推知其為癥之血塞。師又云:「所以血不止者,不去其癥故也。」因之得知此出血為癥,即血塞,血流障礙,血壓增高於側枝血行之結果。師又云:「當下其癥,桂枝茯苓丸主之。」由此可知此方有治血塞,及因此而出血之作用也。
又曰:「產婦腹痛,法當以枳實芍藥散。假令不愈者,此為腹中有乾血著臍下,宜下瘀血湯主之。亦主經血不利。」
下瘀血湯方:
大黃二兩,桃仁二十枚,蟅蟲二十枚。
上三味為末,煉蜜和為四丸。以酒一升,煎一丸,取八合。頓服之,新血下如豚肝。
【註】
徐靈胎曰:「『新』字當作『瘀』字。」尾臺氏曰:「『新血』疑為『乾血』之誤。」
求真按:「前說不為無理,但以後說為優。何則?師既云乾血著於臍下,故本方服後所下者為乾血明矣。所謂乾血者,係瘀血之陳久者也。」
師云:「主經水不利。」又云:「頓服之後,乾血下如豚肝。」由此觀之,則此腹痛之原因,為月經排泄不充分,瘀血久滯於臍下部之血管內,即以形成血塞,而壓迫刺激鄰接部之知覺神經。故服本方後能鎮痛者,因刺激神經之原因的乾血,即血塞變為豚肝狀而被排除也。
《續建殊錄》云:「攝州船場某賈人之女,年十八,便秘而難通者有年。近日經閉及三月,其父母疑其有私,乃使醫察之。醫曰:『懷孕也。』女不認,復使他醫察之,不能斷。乃就診於先生,按其腹,於臍下有一小塊,以手近之則痛。先生曰:「是蓄血也,非重身也。」乃與大黃牡丹皮湯,服湯三劑而下利十數行,雜有黑血。爾後塊減半,又兼用當歸芍藥散,不久經水來,大便如平日。」
月經閉止三月,於臍下部生小塊,自服大黃牡丹皮湯後,下黑血而減小塊之半。由此觀之,則其小塊之為血塞無疑矣。
《類聚方廣義》桂枝茯苓丸條中云:「治經水不調,時時頭痛,腹中拘攣,或手足麻痹者,或每至經期頭重眩暈,腹中及腰腳疼痛者。…經閉上衝,頭痛,眼中生翳,赤脈縱橫,疼痛羞明,腹中拘攣者。」
頭痛、頭重、眩暈者,因瘀血上衝於頭腦也。生翳與血管怒張、疼痛羞明者,瘀血波及眼球也。手足麻痹、腰腳疼痛,則傳播於腰部或四肢,瘀血侵襲於知覺神經也。
同書桃核承氣湯條中曰:「治經水不調,上衝頗甚,眼中生膜,或赤脈怒起,瞼胞赤爛,或齲齒疼痛,小腹急結者。治經閉上逆發狂。」
此眼患及齲齒疼痛亦瘀血上衝之結果。發狂,即發精神病,以其劇甚也。
同書抵當湯條中曰:「婦人經水不利者,棄置不治,則其後必發胸腹煩滿,或小腹硬滿,善饑,健忘,悲憂,驚狂等證,或釀成偏枯,癱瘓,勞瘵,鼓脹等證,遂至不起。宜早用此方通暢血隧,以防後患。」
【註】所謂胸腹煩滿者,自覺胸腹部(心下部)膨滿煩悶也。小腹硬滿者,下腹部堅硬膨滿也。善乃常常之意,善饑者,即多嗜證也。健忘、悲憂、驚狂者,係神經衰弱、病、心悸亢進等之神經證及精神病也。偏枯者,半身不遂也。癱瘓者,脊髓麻痹也。所謂鼓脹者,為腹部膨大病之總稱,亦包含如子宮及卵巢之腫瘤也。噎嗝者,為食管及胃狹窄證之泛稱,食管癌、胃癌亦含蓄在內也。隧為隧道,血隧者即血管係之義也。
以上之論說治驗,熟讀而玩味之,則余說之不誣,自可了然矣。
婦人之瘀血,不惟因月經障礙而起,由產後惡露排泄不淨者亦屬不少。因惡露不外為瘀血,則分娩後有自然排出之必要。然或因自然之良能作用不及,或由人工的抑止,使不能完全排泄,則沉著於腹內,引致各種疾患,與月經障礙,其理一也。
子玄子《產論》曰:「大凡產後三日,不拘外證與虛實,必須先用折衝飲,因惡露未盡,百患立生,危斃可立待也,慎之慎之。」
【註】此說就一般論固甚可,然云不拘外證與虛實,則言之過盡,學者不可盡信。
《生生堂治驗》曰:「一婦人半產後,面色黧黑,上氣頭暈。先生診之,脈緊而臍下結硬。曰:『此有蓄血也。』即與抵當湯,三日而覺腰以下寬舒,更與桃核承氣湯。俄頃,果大寒戰,發熱汗出,譫語,四肢搐搦,從前陰下血塊,其形如雞卵者。六日約下二十餘枚,仍用前方,約二旬,所患若失。」
【註】黧黑者,無光澤而黃黑色也。頭暈者,眩暈也。臍下結硬者,下腹部堅硬有凝塊也,是即血塞。譫語,語也。搐搦,間代性痙攣也。前陰,陰戶也。
此證因流產時惡露排泄未淨,於下腹部發生血塞,其餘波及於頭腦使至眩暈,而自服抵當湯及桃核承氣湯後則瘀血完全排出,故獲效也。
《產育論》曰:「凡產後玉門不閉,與桂苓黃湯除瘀血,則清血流暢,其不閉自治矣。」
【註】玉門者,陰戶也。玉門不閉,即會陰破裂也。桂苓黃湯為桂枝茯苓丸加大黃之煎劑也,治會陰破裂以內服藥,豈不微妙乎?
又同書曰:「產後惡露不下,腹中脹痛者,宜桂苓黃湯。」
又同書曰:「產後惡露,日久不斷,時時淋瀝者,當審其血色之污濁、淺淡、臭穢,而後辨方藥。淺淡者,宜芎歸膠艾湯;污濁臭穢者,則宜桂苓黃湯。」
【註】惡露之血色淺淡者,為脫血之候,則宜用芎歸膠艾湯以止血;其污濁臭穢者,為瘀血之徵,則當以本方驅除之也。
又同書曰:「產後氣喘者為危,在《危急便方》書中名曰:『敗血上攻。』其面必紫黑,宜桂苓黃湯及獨龍散。」
【註】氣喘者,咯痰不能咯出,為喘鳴息迫之意,是由敗血上攻所致。敗血,即瘀血也。此證疑即肺栓塞。
《類聚方廣義》桂枝茯苓丸條曰:「若產後惡露不盡,則諸患錯出,至於不救。故其治法以逐瘀血為至要。此方宜之。」
同書桃核承氣湯條曰:「治產後惡露不下,小腹凝結,上衝急迫,心胸不安者。凡產後諸患,多因惡露不盡所致,早用此方為佳。」
求真按:「諸說皆可為余說之證。」
婦人之多瘀血,且由此胚胎諸疾病,既如前述,然此瘀血不獨婦人專有之證,在男子患者亦頗多。余日常經驗,其實例不遑枚舉。今有一例,為自身之經驗,試談之。余素體健,雖有小病,恒不覺。惟因痔疾,時時感發胃部膨滿、停滯便閉、上逆不眠等腹證,隨用大柴胡湯、桂枝茯苓丸之合方,服藥僅一回,即瀉下黏血之便,不惟血壓大降下而前證亦為之大減。然若單用大柴胡湯,則雖能瀉下,必無黏血之便,且上逆等腦證及血壓並無減輕。由此觀之,則桂枝茯苓丸有驅瘀血作用益明矣,又藉此得知男子亦有瘀血證。更舉吉益南涯氏之治驗於下。
有人嘗患腹痛,腹中有一小塊,按之則痛劇,身體尪羸,面色青而大便難通,飲食如故,乃與大柴胡湯,歲餘而少瘥,於是病者漸怠不服藥。既經七八月,前證復發,塊倍於前,頗似冬瓜,煩悸喜怒,劇則如狂。眾醫交治,不能稍瘥。復請治於先生,再與以前方而兼用當歸芍藥散,服之月餘。一日大下異物,形似海月灰白色之囊,其內空虛,可盛水漿。其餘或圓、或長、或大、或小、或似紐、或如黃色之魚餒、肉敗等物,千形萬狀,不能枚舉。如是者九日,宿疴頓除。
【註】魚餒者,魚肉腐爛之謂。如魚餒、如敗肉者,即不外為瘀血也。以是得知當歸芍藥散有驅瘀血之作用,又可知男子亦有瘀血也。
然無月經、妊娠等生理之男子而有瘀血者,何也?答曰:「其原由恐多端,就余所知者有三:其第一不得不舉遺傳。凡關遺傳之學說,直接的雖不能論斷之,由統計其他種種之材料,間接的推理歸納為常,故余說亦援此例。以余之經驗,診其父有大黃牡丹皮湯之腹證者,其兒女中亦間有同湯之腹證。母有當歸芍藥散之腹證者,其兒女中亦間有同散之腹證。其父母有桃核承氣湯或桂枝茯苓丸證者,亦同然也。然此事實若僅得自少數之實驗,則父母與兒女之腹證不得不謂之偶然一致解之。今經幾次反覆試驗無不皆然,則不可謂偶然暗合矣。此余所以主張瘀血遺傳說也。
其第二原因則為打撲等外傷而溢血也。凡打撲之輕微外傷,雖任何人亦每有之。若所傷稍重則發生溢血於皮下或肌肉之間。然此溢血既迸出於血管之外,則失血液之性能,再不能復歸於生理之狀態而成為死血,即瘀血也。若放置之,則漸吸收於血管內,與生理的血液循環於體內,遂至成各種疾患之源泉。

其第三原因則熱性病之熱溶血證也。如腸傷寒之高熱持續性傳染病,血球因細菌毒素與高熱而崩壞,現出所謂熱溶血證者。此溶血非生理的血液即不外於瘀血,若未失治期而不蕩滌之,往往引起腸出血,使生命危險,即幸而得生,而此瘀血未去,將來必致續發諸般之病證。」